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改善水環境質量,進一步規范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排污口分類》等4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按照《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工作規則》要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見附件)。
請對以上文件存在建議和修改意見的會員企業,詳細說明修訂的內容和具體理由,并最遲于12月17日下午14點前將意見電子稿反饋到秘書處。
研究部座機:010-84640865-606
郵箱:fanpeipeiby@163.com
全聯環境服務業商會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排污口分類(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2:《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排污口分類(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附件3: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溯源總則(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4:《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溯源總則(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附件5: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規范化建設(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6:《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規范化建設(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附件7: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排污口信息傳輸、交換(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8:《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排污口信息傳輸、交換(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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