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和《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善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保護和改善水生態環境,生態環境部決定修改《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請對以上文件存在建議和修改意見的會員企業,詳細說明修訂的內容和具體理由,并最遲于2月28日下午14點前將意見電子稿反饋到秘書處。
研究部座機:010-84640865-606
郵箱:fanpeipeiby@163.com
附件1:《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修改單(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修改單(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全聯環境服務業商會
二○二二年二月七日
提交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