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提出,要“改革水的管理體制,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調動全社會節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積極性”。“十五”期間,國家在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價格、污水處理費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改革政策措施。2004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水價改革促進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的通知》(國辦發[2004]36號)明確提出“推進水價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充分體現我國水資源緊缺狀況,以節水和合理配置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核心的水價機制”。2005年4月29日,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和國家環保總局等五部門聯合召開全國水價改革與節水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面部署推進水價改革和節水工作。
“十五”期間,全國水資源價格改革取得積極進展,促進了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優化配置、節約使用和大力保護。一是水價水平明顯,節水型水價機制正在形成。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價格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廣泛推行、征收標準明顯提高。城市非居民用水超計劃超定額加價制度、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推行范圍也不斷擴大,部分地區水利工程供水實行了兩部制水價、豐枯季節水價等水價制度。二是各項節水工作穩步推進。在農業節水方面,實施了一大批節水灌溉、節水改造項目,年節水60億立方米,形成120億立方米的節水能力。在工業節水方面,加強了取水定額管理,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升級換代以及興建廢污水處理再生利用系統和冷卻水循環利用系統,努力實現一水多用。在城市節水方面,以創建節水型城市為目標,綜合利用政策、經濟、技術等手段,提高城市用水效率,不斷加大城鎮供水管網改造和城市生活節水器具推廣工作,加強各類節水示范區建設。三是用水效率明顯提高。近三年全國城市平均每年節水量約36億立方米,年再生水利用總量達到22.5億立方米。城市生活用水量增幅低于用水人口增幅。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繼續下降。四是水污染防治力度逐年加大。污水處理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的趨勢日益增強。全國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和實際處理率進一步提高,城市環境得到了較大改善,不少城市中心區水系基本實現了水清、岸綠、流暢的目標。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目前,各地正在認真貫徹國辦發36號文件以及全國水價改革與節水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加快推進水價改革。一是加大水資源征收力度,繼續擴大征收范圍,適當提高征收標準。二是推進農業用水價格改革,加強農業末級渠系水價管理,逐步推行農業用水計量收費和面向農民的終端水價制度。三是合理調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價格,全面實施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并優先提高征收標準,推進污水處理產業化。四是加快推行階梯式水價、超定額超計劃用水加價等科學合理的水價制度,強化供水成本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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