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7:03
自2008年9月25日正式揭牌以來,時隔3個月,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的第一筆交易終于姍姍來遲。通過市場機制來推動減排,本來是值得大力宣揚的,但在這筆交易中,記者試圖通過多種方式聯系交易雙方,均未能成功。截至發稿時,記者依然沒能弄清楚這雙方的廬山真面目,交易是虛是實顯得撲朔迷離。(1月5日《中國環境報》)
15分鐘內,二氧化硫變成了黃金。第一筆網上交易成功,標志著我國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綜合試點在天津正式啟動??山灰纂p方卻像農貿集市上的買賣牲口那樣,在“袖口”里捏起手指成交,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這讓想在第一時間拿到新聞的媒體記者好不尷尬。對此,交易所負責人解釋道:“目前,我國關于排放權交易的法規政策還不是很完善和明確,這些來購買的企業都是因為其先進的環境意識。我們在與企業進行接觸的過程中,很多企業都不愿意過多披露自己購買了排污指標,認為這樣會讓人覺得自己是一個排污大戶。”固然,“幕后交易”從一個側面折射出當前環境執法力度,讓排污者公開排污權交易心有余悸,諱莫如深,不過,也要防止買了“排污權”,搭售“隱私權”背后的潛規則。
排污權交易客觀上對超標排污企業甚至非法排污的違法企業網開一面,有的企業很有可能利用這一政策縫隙,就像交排污費一樣買排污權,以為掏了錢就再次獲得肆意排污的權利,而環保部門的罰單早就成了一紙“排污收據”。甚至有的企業“不怕罰”、“罰不怕”,反正非法排污賺取高額利潤之后還可以走進交易所,再買排污權。因此,這樣的企業不愿意公開交易的任何信息,就像壁虎受到攻擊一樣,扔下只尾巴掉頭就跑,利益使然。但如此“幕后交易”不僅加大了環境執法成本,讓監督者云里霧里,目標迷失,而且影響環境執法的權威性。
更要看到,“幕后交易”違反相關法規的規定,漠視公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國家環保部(原國家環??偩郑董h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規定,企業應當按照自愿公開與強制性公開相結合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公開企業環境信息。對于環保部門公布的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的企業,應向社會公開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超總量情況;企業環保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等信息,企業不得以保守商業秘密為借口,拒絕公開法規規定應予公開的環境信息。而環保部門擔負監督本轄區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職責,對違反者可依據法律規定,處以十萬元以下罰款,并代為公布。對上述購買排污權的企業是否屬于必須公開環境信息的企業,污染排放情況如何,當地環保部門應盡快給個說法。
買賣“排污權”,決不能搭售“隱私權”。排污權交易與企業經濟利益密切相關,如果都密而不宣,暗廂操作,不僅可能在試行中出現弄虛作假,偷梁換柱,甚至助長權錢交易,不正當競爭等不良現象,而且阻斷了媒體與公眾的監督通道,不利于查處非法排污行為。因而,“幕后交易”警示環保部門應細化排污權買賣的法律制度,強化交易前置條件的審核把關,通過召開聽證會、公示或公開企業環境信息等辦法,確保其交易公正、公平、透明,以便接受社會監督。只有如此,排污權交易才能健康有序運行;才能讓治污者得利,違法者付出高昂成本;才能穩步推進資源、環境有償使用制度,促進節能減排,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為擴大內需,確保企業科學發展增添生機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