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水廠受酚類化合物污染,江蘇鹽城市區2月20日出現大面積停水,居民生活受到較大影響。鹽城城區大面積斷水事件發生至今,該市市區五分之二人口、二十萬市民生活受到影響。對此,中共鹽城市委書記趙鵬在今日上午水源污染及應急處置會議上指出,要迅速調查認定事故責任,對影響飲用水安全的化工企業全面排查整治。(2月21日中新網)
據江蘇省鹽城市環保局調查證實,20日造成鹽城市區大范圍停水事件的污染源,是因水廠取水口上游約11公里處一家名為“鹽城市標新化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造成水污染所致。目前,該肇事公司已被責令關閉。法人代表等相關責任人被采取強制措施。
經初步化驗,受到污染的居民飲用水含有一種化學物質——酚。據悉,酚類為原生質毒,屬高毒物質,人體攝入一定量會出現急性中毒癥狀。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龔瑞忠研究員告訴記者,酚類化合物是一種對水體污染危害較大的化合物。正常情況下,水體所含的酚類化合物超過千分之零點一便不能飲用,否則對水生物以及人體會造成危害。酚類污染以后比較麻煩,因為帶有苯環,是持久型污染物,把苯環破壞以后再分解一般要100年。
此次斷水事件,造成鹽城市鹽都區、亭湖區、新區、開發區等地區停水,二十萬市民生活、工業生產受不同程度影響。這是一起非常嚴重的民生事件,也是無視環境保護,是一起發展經濟以破壞生態環境為慘重代價的典型事件,教訓深刻,值得深刻反省。
據悉,鹽城地處江淮平原東部,東臨黃海,西襟淮揚,是“京滬東線”的重要節點,該市位于眾多河流下游,號稱“百河之城”。該市面積為1.7萬平方公里,人口815萬,是江蘇省面積第一、人口第二的大市。為何“百河之城”也會遭遇斷水之痛?當地居民分析說:鹽城是有串場河、蟒蛇河等諸多河流,但一些化工企業為取水方便臨河而建,為污染埋下隱患。
當前,我國北方地區旱情剛有緩解,而鹽城水污染事件,又將水資源的珍貴性擺到了國人面前,同時也提醒我們:環境很脆弱,國人應愛惜,飲用水水源保護尤其要作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核心和重點。在此,我們對鹽城斷水事件驚詫之后,是否也應該反思一些問題呢?
其一,據悉,幾年前,也是這家“鹽城市標新化工有限公司”的生產車間向蟒蛇河內偷排化工污水,導致了該市自來水出現異味,當時這家企業還被罰了一大筆款。可還是我行我素,“照污不誤”。我們一些化工企業如此重經濟效益,輕環境保護,不惜以犧牲公共資源和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效益,“寧交罰款,不治污染”。對利益的追求讓這些企業障住了眼,對百姓的生存環境漠然無視,這種要自己的錢,不要別人的命的企業公德何在?良心何在?
其二,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政府官員沒有正確認識和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對一些違規排污企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還制定各種“土政策”,千方百計保護污染企業,讓這樣的污染企業能見天日。他們這樣做的“理由”很簡單,那就是真正關停這些污染企業會影響當地的稅收,會影響到地方政府的GDP,影響到官員的政績和升遷。這是一種變了味的發展觀、政績觀。
其三,我們一些政府職能部門玩忽職守、工作失職,或是徇私舞弊,監督檢查工作浮于表面,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公共權力本是民眾授讓給政府的,是為了更好地保障民眾合法享有權利,但在一些地方,這一切似乎被顛倒過來:在發展經濟,增加財政收入的口號下,地方政府手中的公共權力淪為生態環境的“間接殺手”,成為污染企業的“保護傘”,使當地民眾只能呼吸骯臟的空氣,喝著受污染的河水。
由此說來,鹽城停水事件、環境污染的罪魁禍首其實就是這樣一些地方政府、地方官員。如果沒有他們的縱容和庇護,污染企業就是有天大的膽子也不敢跟法“斗”。如果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正確處理發展地方經濟與保護環境的關系,如果從思想深處真正樹立可持續發展的觀點,即使是利稅大戶,若違法超標排污,也絕不遷就。為了眼前一點經濟利益,對企業污染環境不積極查處,反而或明或暗地充當保護傘,實為一種對社會、對人民的犯罪行為。鹽城停水事件也讓我們看到:比環境污染更可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員頭腦中被污染了的發展觀、政績觀??磥恚覀冇斜匾獙嗔ξ廴竞铜h境污染一起治理,兩者都不應該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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