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環保部下發通知,決定從2月10日起解除對玉溪市增加化學需氧量排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限批。
由于玉溪市中心城區城市污水處理廠建成后兩年內實際處理水量低于設計能力的60%,澄江縣和江川縣污水處理廠管網不配套及運行不正常、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原因,2008年7月被國家環保部、發改委等四部委實施“區域限批”,暫停我市新增化學需氧量排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這意味著我市(指玉溪市,下同)除循環經濟類項目外的所有項目被停止審批,直到違規項目徹底整改為止。
“限批”通知下達后,在我市引起極大震動。市委、市府作了深刻反思,并及時作出決定,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四部委通知精神,自2008年7月7日起到我市城市污水處理廠整改完成并經國家環保部驗收通過之前,全市暫停審批一切新增化學需氧量排放建設項目環評。同時要求全市各級相關部門用最大的決心,盡最大的努力,以最快的速度,采取果斷措施,全面啟動中心城區5萬噸/日污水處理廠二期主體工程和澄江、江川縣城污水處理廠管網配套工程,如期完成整改任務。
為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我市向省政府立下限期完成整改“軍令狀”;制定了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長高勁松任組長,副市長李富昌任副組長,市環保局、建設局、發改委、財政局、經委、監察局、統計局等部門組成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澄江縣、江川縣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實行縣長負責制,加強領導,推進整改;市政府與市建設局、澄江縣政府、江川縣政府簽訂了整改目標責任書,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主體,確保責任落實、措施落實、工作落實;市政府督查室對整改工作每一個階段進行現場督查,市監察局加強行政效能監察,對工作拖延、推諉、扯皮、抓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而貽誤整改目標完成的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嚴格實施行政問責;市縣人大、政協跟蹤監督整改工作進展情況;設立舉報電話,鼓勵支持公眾和新聞媒體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及時曝光影響整改進展的行為,為全力推進整改掃清障礙。
經過5個月的艱苦努力,去年底,我市解除“區域限批”整改工作如期完成,中心城區、澄江縣、江川縣三個污水處理廠管網配套建設取得實效,污水收集和處理能力大幅提高,市級及江川縣、澄江縣政府對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進行了科學合理的調整。2月5日,國家環保部委派西南環保督查中心對我市污水處理工程進行現場檢查,認為達到解限要求。西南環保督查中心上報國家環保部后,國家環保部對我市整改工作給予高度評價,同意解除對玉溪的“區域限批”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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