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工商聯在兩會期間建議,加大銀行對環境項目信貸資金投放,積極探索適應環保企業的多形式貸款抵押方式,為環保企業創造更好的信貸環境。
根據2009年全國工商聯政協提案準備會議的要求,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相關部門及主要會員企業共同進行了提案撰寫工作。在新聞發布會上,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關于建立環保企業貸款抵押擔保機制的提案》被列為環境商會提交給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的頭號提案。該提案已明確要求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具體承辦。
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介紹,中央4萬億元投資計劃中,安排了3500億元用于生態環境建設。但目前,環保企業在市場融資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困難和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對環保產業的健康發展十分不利,同時,也使國家財政投資的拉動效應大打折扣。
提案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積極創造條件,利用銀行信貸為城市公用環境設施建設融資,尤其是在資產抵押、擔保等方面為企業創造更好的信貸環境。具體建議包括:
加大銀行對環境項目信貸資金的投放。鼓勵各類銀行向環保企業提供貸款,提案建議結合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在推行項目業主制和項目經營權轉讓制度的基礎上,落實環保項目融資的資本金制度,以吸引銀行信貸資金投向環保項目,也可以將更多的環保項目納入國家開發銀行的城市綜合開發貸款項目。
“還應積極探索適應環保企業的多形式貸款抵押方式。”駱建華表示,在規范環保企業財務制度的基礎上,擴大貸款抵押品范圍,允許劃撥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地面和地下管網、設備設施抵押融資,并適度提高現有資產抵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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